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旅游 >

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10)

已阅读2021-03-24 06:51 来源:互联网新闻 编辑:佚名 分享:

追加分配是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义是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再发现和再分配。本案是程序终结后两年内积极追收破产财产并追加分配的典型案件。该案在现行《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追加分配程序规定较

追加分配是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义是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再发现和再分配。本案是程序终结后两年内积极追收破产财产并追加分配的典型案件。该案在现行《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追加分配程序规定较为原则、实践层面缺乏统一操作指引的情况下,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探索,为该类型的破产案件审理提供了思路。

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

No.8

温岭市阳光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滑动查看

【关键词】整体转让;高受偿率

【受理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王晓波、缪雪芳、瞿晓轩)

【管理人】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温岭市阳光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系成立多年的出租客运企业,因经营困难,公司于2018年起面临多起诉讼案件。经温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发现公司名下登记出租车老旧,若直接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无法取得随车登记的出租车运营资质,故建议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7月26日,温岭法院裁定受理阳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审理情况】

阳光公司债权人共有50人,多为出租车司机。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温岭法院寻求能将阳光公司名下出租车及运营资质进行整体转让的途径。经与交管部门多次协商,最终敲定将阳光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及相应的道路运输证、挂靠及代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打包,面向台州范围内的出租车行业进行公开拍卖的转让方案。

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出租车行业停摆,多名债权人滞留温岭,生活陷入困境。温岭法院联合管理人,在继续核实债权金额的同时,组建债权人微信群,积极通报破产进程。2020年6月25日,破产财产进行网络拍卖,为保证顺利出清,管理人在拍卖开始前同温岭市某出租有限公司签订竞拍假马协议,约定若第一次公开拍卖流拍,将以评估价受让阳光公司的全部资产。后阳光公司名下的12辆出租车及相应的道理运营证,挂靠的61辆出租车及代管的14辆个体户车辆原签订的挂靠合同书、代管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等以262万元拍卖成交,加上变卖财产、股东清偿等,共取得破产财产300余万元。破产财产买受人同意以不低于原工作待遇的方式接受员工,一线司机大部分留任安置。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达100%。

【典型意义】

该案是通过打包出售方式实现资产整体处置,有效提升债权人清偿率的典型案例。(1)通过“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公平保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2)府院联动推进资产处置。与运管部门多次磋商,结合阳光公司资产特点,将对应权利义务打包出让。通过破产清算的形式达到了重整效果,且最终普通债权受偿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

No.9

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等四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转清算案

滑动查看

【关键词】重整转清算;核心资产打包出售;外包工劳务债权定性;税务师引入

【受理法院】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李平央、沈玲、李腾云)

【管理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基本案情】

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舟山百捷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百捷公司)、舟山祥泰劳务有限公司(简称祥泰公司)、舟山瑞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瑞和公司)是本省造船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主营船舶设计与维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与制造、船舶销售等业务。受造船行业产能过剩、航运业低迷等影响,四家公司经营困难,陷入债务危机。2015年6月,正和公司向定海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定海法院先后受理上述四家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因四家公司人格高度混同,后裁定四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

【审理情况】

案件受理后,共有420户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达24.19亿元。基于正和公司是全国首批50家进入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之一,公司有多份在建船舶及修造订单、管理人通过多次登报、发布公告招募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同时引导企业继续开展船舶修造业务。重整期间,完成续建船舶及新收造船共10艘,总载重15.15万吨。

但囿于航运市场持续低迷,造船行业运营资金需求量巨大,重整投资招募无果。定海法院于2018年1月16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为有效保留营运价值,正和系公司所有资产被整体打包拍卖,成交价3.5亿元。资产过户过程中,法院指导管理人引进税务师协助管理人进行税收筹划,依法减少税负1250万元。税务师聘请费用10万元列入破产费用,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因债务人拖欠外包工劳务债权总额达6122万元,涉及农民工1500人,经多次沟通、深入论证,最终确定外包工劳务债权参照劳动债权参与分配,按70%比例清偿。管理人根据《财产分配方案》将本案资产处置、对外追收债权等各项收入共计5.5亿元分配完毕后,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精彩推荐Atlas

本站推荐

关于我们|广告报价|版权信息|免责声明|发展愿景|企业文化|招聘信息|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

 

Copyright © 2009-2099 时尚新闻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川公网安备51172502000114号

 

蜀ICP备15028138号-6 作品独家供稿,转载就注明出处